我们能拿几个月的补偿
你好!我是2001年4月进人公司的,我的合同到2009年6月结束,但现在公司要搬迁,以前有厂房,现在是租厂房!现有厂房要卖!我们不想去那么远我们,原先公司同意跟我们解除劳动合同!补偿算八年工年+未书面通知总共9个月,我们是每月10号发工资,今天都13号了,还没发工资,现在老板同意发1月份的工资但要扣掉未书面通知的一个月,而到现在为止公司还没有正式书面通知我们!请问我应该拿到几个月的补偿,一月份的工资我应该拿吗?谢谢! 我们不想去新厂区,是算我们违约吗?还是公司违约?
提问者:刘流 | 2009-1-13 10:49:54
回答
要看劳动合同是否对工作地点进行了约定,如果没有约定,用人单位不算违约,否则用人单位构成违约;如果用人单位同意补偿9个月的工资达成了书面的协议,则这个协议是有效的,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单方面变更。
回答者: | 2009-1-14 16:21:53